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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真督实导为建设科教强省提供强有力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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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是在评估监测方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国家对我省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自主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专项监测,推进质量监测结果
三是在评估监测方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国家对我省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自主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专项监测,推进质量监测结果的运用。
另外,围绕党和国家关心、省委省政府关切、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民生问题,认真开展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教育重点项目推进、规范办学行为等专项督导和专项监测,助推教育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落实。
第二,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30多年的教育督导实践已经证明,教育督导是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把“利器”,在推动管办评分离和重大教育政策落实、推进义务教育普及与均衡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去年,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教育部就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拿出有针对性、有力度、长牙齿的方案,报总书记和党中央批准后实施。目前,教育部已拟定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9年,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层面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争做加法和乘法,充分发挥具有湖南特色的教育督导体系的作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省教育督导委员会运行机制。按照吴桂英副省长关于“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的批示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对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做好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相关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考核机制。制定《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各部门职责,落实整改上一年度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迎检工作长效机制;在对部分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为分年度、有重点地稳步实施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打好基础;全面总结前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按照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优化完善县级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制度。
三是进一步构建常态化的学校督导工作机制。健全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监测机制,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幼儿园管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与国家招生制度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型督导评估方式;按照新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标准,修订完善《湖南省中小学校督学责任区工作规程》,继续培育、创建一批全国和省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督导评估信息、结果的公开力度和媒体参与力度,在政府官网、主要媒体上宣传推介优秀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加大对教育工作实效明显地区的激励支持力度,落实政府有关负责人教育工作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问责等制度,不断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
第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督导能力和水平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督学作为教育工作的“裁判员”,“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将教育督导队伍打造成立场稳、作风实、素质高、能力强,让党和人民群众都满意的一支队伍。
一是坚持不懈提高督导专业水平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帮助新督学尽快完成从执行者到监督者的身份转变,帮助“老”督学进一步提升督导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继续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实施“督学专业能力提升四年行动计划”,完善网络在线与线下集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分类分层培训方式。积极扶持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开展教育评价,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为改进和完善督导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参考。
二是积极协调推动督导保障能力建设。制定出台《湖南省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完成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换届工作。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研究制定保障督学权益和待遇的各项政策,明确教育督导工作的经费保障和费用支持标准,建立督学职务职级晋升机制和退出机制,努力解决当前督学队伍年龄偏大、结构单一等问题,保证督导各项工作持续、顺利开展。完善省教育督导网络平台功能,建成教育督导标准化专家库和督导移动服务、信息化综合管控“一库两平台”,加快推广省、市、县、责任区、学校五级的教育督导与信息化融合应用。
文章来源:《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网址: http://www.zgkjcxdk.cn/qikandaodu/2021/0223/501.html